富荣带您认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年07月28日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减少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1212日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并于71日正式实施。那么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咱中小投资者来说有什么影响?下面我们将采用Q&A的形式为您一一道来。

 

Q听说适当性办法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我属于哪一类?

A目前办法要求将投资者分为两类,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针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满足以下条件的为专业投资者,不满足条件的为普通投资者。

1. 金融资产(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相关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同时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经营机构还需根据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针对这一要求,经营机构在您购买产品或服务之前将让您填写一份客户风险调查问卷,并根据您填写的结果评估您是属于哪一类型的普通投资者。

 

Q那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有什么区别呢?

A主要区别在于,普通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时候,将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体现在:

1.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可能导致其投资风险的信息及适当性匹配意见;

2.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3.经营机构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4.经营机构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所以说如果您是普通投资者,而恰好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又为最低类别的,一些产品就不是您想买就能买的了呢);

5.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6.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需履行规定的程序,经营机构应当谨慎评估,警示风险。

 

Q具体来讲,作为普通投资者的我,现在买基金跟办法实施之前有什么区别?

A假如您不是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资者,办法实施之后,交易过程中主要多了“购买产品前的风险提示”及“购买高风险产品前的特别风险提示”这两个风险提示过程。这两个过程当中,经营机构将采取相应的留痕措施。

假如您是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类别的普通投资者,那么您可选择的基金产品就不多了,只能购买与您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产品哦。

 

Q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来配合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开展吗?

A办法中除了明确投资者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投资者的义务,主要为:

1.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规定提供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投资者应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经营机构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2.投资者信息发生重要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以便经营机构判断是否需要调整分类或匹配意见;

3.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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