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的相关要求,本着“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人”原则,公司对旗下基金(本文所指基金产品包括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审慎评估,结合定量计算和定性调整两种方式综合评定基金风险等级。
二、基金产品基本类型划分
根据公司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将公募基金划分为以下类型:
(1)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型基金;
(2)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型基金;
(3)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
(4)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
(5)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及第(4)项规定的,为混合型基金。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类别。
基金产品具体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根据该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为准。
将专户产品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固定收益类;
(二)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股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权益类;
(三)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20%的,为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四)投资于债权类、股权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为混合类。
三、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指根据不同的基金产品类型,风险划分为风险水平依次增高的五个档次:低(R1)、中低(R2)、中(R3)、中高(R4)、高(R5)。
在评价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向、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其他因素等。
根据基金产品所属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具体风险评价指标对其风险水平进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调整。定量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基金产品持仓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基金产品下行波动风险;定性调整的指标主要包括:基金产品规模以及基金产品在运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及违规次数等。
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四、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调整频率
基金产品发售前需要对拟募集的基金产品进行首次评价。公募基金成立后,每年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或更新风险评价;专户产品每年更新后,若涉及产品风险等级变更事宜,则需要向委托人信息披露。
如遇突发或意外事项,或者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引起或可能引起基金风险等级上升时,必须根据有关事项或风险因素,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基金风险评级进行不定期更新。
五、基金产品风险评价规则
定量评估因子 | ||
评估因素 | 评估得分 | |
公募基金类型 | 1、暂无---5分 2、商品类基金---4分 3、股票型基金(含权益指数)、混合型基金、可转债基金---3分 4、普通债券型基金、纯债型基金(含债券指数)---2分 5、货币市场基金---1分 | |
专户产品类型 | 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4分 2、权益类产品—3分 3、混合类产品—2.5分 4、固定收益类产品--2分 | |
根据产品业绩波动幅度从低到高依次给予0-5分 | ||
根据产品下行波动指标从低到高依次给予0-5分 | ||
定性评估因子 | ||
产品存续期限 | 1、 小于一年——0.2分 2、 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两年——0.1分 3、 大于等于两年(含无固定期限)——0分 | |
产品杠杆情况 | 1、基金产品合同约定的无杠杆倍数——0分 2、基金产品合同约定的杠杆倍数小于等于140%——0.1分 3、基金产品合同约定的杠杆倍数大于140%——0.2分 | |
最低投资金额 | 1、 小于100万——0分 2、 大于等于100万——0.1分 | |
产品管理人最近1年内是否受到监管处罚 (是,得0.1分,否则0分) | ||
审慎评估因素 | ||
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损失全部本金概率较大或最大损失超过本金的得0.5分,否则0分) | ||
是否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 (是,得0.5分,否则0分) | ||
产品的可理解性 | 是否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 (是,得0.5分,否则0分) | |
产品的募集方式 | 是否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产品; (是,得0.1分,否则0分) | |
产品的跨境因素 | 是否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 (是,得0.5分,否则0分) | |
自律组织认定 | 是否为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 (是,得0.5分,否则0分) | |
其他风险因素 | (是,得0.5分,否则0分) | |
总得分 | ||
产品风险等级 | 经评估,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oR1 oR2 oR3 oR4 oR5
| |
产品适合服务的对象 | 经评估,本产品适合的对象如下: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oC1 oC2 oC3 oC4 oC5 |
产品风险等级评级标准:
风险评价等级 | 给予基金从高到低五档风险评价等级:高(R5)、中高(R4)、中(R3)、中低(R2)、低风险(R1)。 在评价各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时,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
综合风险划分规则 | 低风险(R1)---风险评分在区间【0.8,1.6); 中低风险(R2)---风险评分在区间【1.6,2.4); 中风险(R3)---风险评分在区间【2.4,3.2); 中高风险(R4)---风险评分在区间【3.2,4.0); 高风险(R5)---风险评分在在区间【4.0,5.0)。 |
注1:业绩波动风险评分说明
业绩波动类比 | 分值 |
近似市场现金管理类产品(低风险固收) | 0 |
近似市场纯债类产品(权益比例为0) | 1 |
近似市场固收+类产品(权益中枢0%-30%(含)) | 2 |
近似市场混合类产品(权益中枢30%-80%(含)) | 3 |
近似市场股票类产品(权益中枢80%-100%) | 4 |
近似市场衍生品类产品(衍生品投资比例80%及以上) | 5 |
其中特殊投资策略类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打分(0-5分),需备注说明
注2:业绩下行风险评分说明
业绩下行的最大回撤预估 | 分值 |
无回撤(摊余成本法) | 0 |
最大回撤低于(含)5% | 1 |
最大回撤介于5%-(含)25% | 2 |
最大回撤介于25%-(含)50% | 3 |
最大回撤介于50%-(含)75% | 4 |
最大回撤在75%以上 | 5 |
其中特殊投资策略类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打分(0-5分),需备注说明
注3:定量评估因子风险权重(该权重设置仅适用于定量评级因子,定性评估因子和审慎评估因素可将评估得分直接加减)
基金产品投资范围 | 80% |
业绩波动风险 | 10% |
业绩下行风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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